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近日,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准入管理的通知》,对投标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出15项基础条件,以强化准入管理。
《通知》在证照资质、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硬件设备、责任保险等方面列出15项条目式清单,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将关键操作过程的视频信号接入属地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服务学校,接受各方监督。《通知》明确,不符合条件的配餐企业,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禁止为全市各类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提供供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