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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暗中操作、私下提价?严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9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期,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某超市在封控通告发布后,出现了蔬菜销售价格高于对外标价的情况。经查,在3月27日晚浦东发布封控通告后,大量顾客涌入当事人营业场所抢着买菜,当事人在未调整生菜、黄瓜、西红柿、丝瓜、黄洋葱、菠菜等6种蔬菜对外标价的情况下,利用顾客忙于抢菜无暇核对价格的焦急心理,私下提高销售价格进行结算。
  疫情之下,菜篮子的价格牵动着广大市民的心。但个别商家暗中操作,私下提高售价……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昼夜奋战,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案情简介
 
  近期,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某超市在封控通告发布后,出现了蔬菜销售价格高于对外标价的情况。
 
  经查,在3月27日晚浦东发布封控通告后,大量顾客涌入当事人营业场所抢着买菜,当事人在未调整生菜、黄瓜、西红柿、丝瓜、黄洋葱、菠菜等6种蔬菜对外标价的情况下,利用顾客忙于抢菜无暇核对价格的焦急心理,私下提高销售价格进行结算。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贴在蔬菜商品上的结算标签和经营现场对外标价计算可得出,封控通告发布后,生菜销售价格直接上涨62.66%,黄瓜销售价格直接上涨80.16%;西红柿销售价格直接上涨53.9%;丝瓜销售价格直接上涨80.16%;黄洋葱销售价格直接上涨50.25%;菠菜销售价格直接上涨80.16%。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中经营者为个人,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4月1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向其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温馨提示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如果商品价格有所浮动,商家应当尽到明码标价义务,在显著的位置告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偷梁换柱让消费者蒙受损失。
 
  2、希望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3、消费者在选择商品和服务时,要认清交易主体,注意保留发票等有效购买凭证,如发现价格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供稿: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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