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依据《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保障全市群众食品安全。
近期,西宁市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点多、线长、面广、监管难度大等特点,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市场调研,在全面落实《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成果,便于基层食品监管人员日常监管和规范发证,促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硬件设施及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印发了《西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从目录管理、准许生产、产品标签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和通用卫生操作规范两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范,对我市下一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确保小作坊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感恩奋进、拼搏赶超,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