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姨在一家水果销售直播间花了100元买了3个凤梨,主播宣称自家销售的为纯正的凤梨原产地为海南,并承诺假一赔十。收到货后,李阿姨发现自己收到的是菠萝而不是凤梨,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导致自己遭受财产损失,要求假一赔十!但商家称菠萝和凤梨属于同一种水果,只是叫法不一样,拒绝向李阿姨赔偿,于是李阿姨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和结果
佛山消委会接诉后,向专业人士了解到,凤梨和菠萝是同一物种不同品种,在生活中常常被弄混:菠萝的叶子有锯齿,而凤梨的叶子比较平;菠萝去皮以后会有内刺,需要去掉内刺,而凤梨去皮后是没有内刺的;凤梨的市价也比菠萝普遍更高一些。
随后,工作人员观看该商家直播间,发现该商家在直播中一直宣传其售卖的为纯正的凤梨,商品销售界面上也有“假一赔十”的承诺,但该商家却将菠萝冒充凤梨发给李阿姨,该行为构成欺诈。于是工作人员与商家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款项,并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
案例分析
对于商家故意用菠萝充当凤梨售卖的行为,《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如果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