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正式启用新版食品生产监督检査要点表,并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区局着重针对新版食品生产监督检査要点表中的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14类69项进行检查。特别加强对此次新增的委托生产条款中针对委托方、受托方具有有效证照、生产合同的检查,标签和说明书条款中针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标示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将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运用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