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我市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全面摸清全市从事批发业务的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基本情况,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完善场内巡检和抽样检验制度,主动发现、处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是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联合农业农村制定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产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有关规定,明确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实施范围、条件与要求,经查验或质量安全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不得采收上市。统一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将查验并留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产品“三品一标”质量标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购货凭证等可溯源凭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督促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要严格入场查验留存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