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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6  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春季来临,进入食源性疾病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春季来临,进入食源性疾病高发期,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发布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要防止细菌污染。尽量少到不卫生的街头大排档就餐,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肉、禽类产品时,要注意识别有无检疫部门的检验检疫印章,不要购买病、死和来源不明的禽类和肉类。
 
  二、食品要低温储藏,食具、炊具要清洗消毒。生熟食炊具要分开使用,熟食品应及时食用,隔夜、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肉类及蛋类需煮熟煮透才可食用。
 
  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
 
  四、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谨慎购买散装食品,不要购买裸装和拆零销售以及其他易受污染的食品。
 
  五、要注意预防食物中毒。随着春季气温的升高,冬季腌制的酸菜、咸菜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颜色过深、已变黏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发芽或黑绿色皮的马铃薯会产生大量的龙葵素,易引起食物中毒,不要食用;不要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颜色鲜艳的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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