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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肉产品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3  来源:吉林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农历二月初二是我国传统节日,吃猪头肉是流传已久的习俗,而猪头肉要怎样才能吃得放心呢?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猪头肉产品消费提示。
  选购提示
 
  农历二月初二是我国传统节日,吃猪头肉是流传已久的习俗,而猪头肉要怎样才能吃得放心呢?
 
  猪头肉主要以酱卤肉制品为主,酱卤肉制品的微生物包括已天然存在于生肉和内脏的弯曲菌类、沙门氏菌、肉毒梭菌、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等;另外还包括从外界沾染的微生物,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相对湿度和温度等环境因素也会影响微生物在酱卤肉制品中的生长繁殖。
 
  猪头肉主要以散装销售,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是在散装销售食品中的主要致病菌。沙门氏菌通常是由于食物及环境卫生差劣而传播,而金黄色葡萄球菌一般存在于双手及鼻腔内,因此在制作以及销售散装酱卤肉制品时,个人卫生欠佳及食物加热后受到污染是这些微生物污染的主要原因。此外,散装酱卤肉制品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也会利于微生物的繁殖。
 
  给消费者的建议
 
  一、在卫生可靠的店铺购买食物。
 
  二、在店铺购买食物成品时,应留意食物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在处理食物时候不应抽烟、玩弄头发或露出任何伤口。
 
  三、猪头肉存放时应做好防虫隔尘工作。
 
  四、熟食猪头肉存放应与生食分开。
 
  五、购买或者自制的猪头肉应尽快食用,不宜长时间存放后再食用。
 
  六、猪头肉存放在冰箱(0-4℃)后,应彻底加热后才能再次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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