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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岁末年终,食品安全须牢记心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3  来源:扬州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核心提示:1月20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进一步落实商品超市主体责任,保障全市食品供应环节安全;1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洪昊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20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进一步落实商品超市主体责任,保障全市食品供应环节安全;1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洪昊出席会议并讲话。
 
  洪昊强调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抓好商场超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是应对节日消费高峰、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需要,是扬州下一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需要,是出于建设世界美食之都的需要,要切实提高认识,将食品安全变成硬指标,会管、愿管、管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
 
  各商场超市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内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把控,食品来源可溯源,冷链食品管理上轨道。
 
  餐饮企业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内部工作微信群,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清零制度,配套完善奖惩机制。
 
  三要强化监督指导
 
  尽快出台商场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抓好源头管理,围绕典型问题加强培训督导。
 
  举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业务培训。
 
  开展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真正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了解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
 
  会 上:
 
  食品流通监管处结合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情况,通报了商超常见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并结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从法律责任、人员及场所管理要求、索票索证及进货查验要求、各类食品销售管理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宣传培训。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对《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工作要点》进行讲解,从什么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事故案件分析、年夜饭供应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要点四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有效化解管理风险,抓好食品安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大型连锁商场及超市、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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