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自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以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两部门迅速行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告》,全面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地产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
在生产端,按照“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植养殖者在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基础上,作出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自主开具,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委员会、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不应代替种植养殖者开具。
在市场端,按照索证索票制度的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认真留存、查验“三类主体五类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的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
据统计,2021年1月至11月,河南省共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347.1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93.1万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进展顺利。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对开证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督促生产主体持续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