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总是有无良商家为了利益丢了良心。而且,黑心商家的套路辣么深,你看,连“凉粉”都不单纯了。
近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020年3月份开始,张某在未央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内生产、销售含有明矾的凉粉,销售额1万余元。2020年5月,公安民警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接群众举报后,将张某在公司内查获,现场在其面包车上查获成品凉粉240盒,厂内查获凉粉成品1071盒。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现场进行抽样,检测出店内成品凉粉铝含量1960mg/kg,车内成品凉粉铝含量1800mg/kg。经司法鉴定:张某生产、销售的凉粉,其铝的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的小于等于200mg/kg的标准,人长期过量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官说法
套路玩得太深,失了人心害了自己。食品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固然需要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但我们更希望每一个食品加工经营者能守住道德的底线、法律的底线,用真材实料来赢得市场,让每个人都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