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铁拳利剑作用,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现通报全市“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其中,部分食品案例如下:
其中,部分食品案例如下:
一、华蓥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奶粉效用,罚款3万元
案情介绍: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华蓥某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工作人员正在对多名老年人进行宣讲,宣讲资料内标注有“科学喝羊奶对提高免疫力和抗病毒感染确实有好处”“喝奶能够增强免疫力,有利抵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羊奶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成分具有抑菌、抗病毒、抗癌、免疫调节、抗氧化、降血压、降血糖、降胆固醇等多种生物学功能”等内容,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经查,上述宣传资料系当事人自行虚构编写,用于其组织的会议营销活动,以宣传其销售的无蔗糖羊乳粉。当事人对所售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使用该宣传资料进行宣传至被查获之日,共销售了90罐无蔗糖羊乳粉,获利0.45万元。
处理结果: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武胜县某火锅店使用“地沟油”被查
案情介绍:武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武胜县某火锅店进行检查,通过查看监控设备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涉嫌使用餐厨回收油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经局领导批准,该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火锅店将客人食用后的锅底汤料倒入餐厨回收(火锅)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渣分离,由员工对分离后的餐厨油进行炼制,炼制后的餐厨油按比例在炒制锅底时加入,以36元/锅的价格销售给顾客食用,截止被查获时,当事人使用回收餐厨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获取违法所得4.26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2]1号),当事人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处理结果:武胜县市场监管局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