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闻网11月16日讯 据《北方新报》报道(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种植类设施农业发展(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明显扩大设施农业规模,在目前设施蔬菜净生产面积1.6万亩的基础上,2022~2025年每年新增设施蔬菜净生产面积1000亩,到“十四五”末全市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设施蔬菜产量达30万吨以上,提高冬春季地产菜生产供应水平。
意见明确,呼和浩特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人才、质量、品牌支撑体系,提高首府以蔬菜为主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水平。要以赛罕区、土左旗、玉泉区为主,其他旗县为补充,逐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面积,形成2万亩设施蔬菜种植规模,提高设施蔬菜品质,丰富设施蔬菜品种,稳定全市设施蔬菜产量。要进一步加强食用菌产业发展,在武川县、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和清水河县加大香菇、滑子菇、羊肚菌等食用菌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益。在距离中心城区50公里范围内,建设一批规模化露地菜生产基地,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格局,提高蔬菜生产能力。
另外,2022~2025年每年新增设施瓜果、花卉种植面积500亩,到“十四五”末设施瓜果、花卉等种植面积突破8000亩。重点在新城区、赛罕区、土左旗、托县、和林县,建设以草莓、葡萄、甜瓜为主的设施瓜果种植基地。借助武川县冷凉气候条件,着力打造冷凉草莓育苗、生产、加工基地。为满足广大市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依托现有盆栽花卉种植园区、鲜切花种植基地,重点在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和林县发展一批设施花卉种植基地。
意见还提出,要促进设施农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到“十四五”末全市设施农业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8%,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8%以上,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