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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2  来源: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阳泉多地遭受洪涝灾害侵袭,为切实降低洪涝灾害后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就灾后食品安全发布温馨提示。
  近期,阳泉多地遭受洪涝灾害侵袭,为切实降低洪涝灾害后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就灾后食品安全发布温馨提示:
 
  1、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来历不明的、破损污染的、腐败变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淹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品;
 
  3、搞好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对所有原材料进行彻底的检查,对食品加工所用的工具、用具、盛具、砧板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生熟分开,减少食品交叉污染;
 
  4、对于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产品等,要彻底加热后食用;
 
  5、不喝生水,喝彻底煮沸的水,不喝未经消毒处理的江河湖泊水和井水等,必要时购买桶/瓶装水;
 
  6、及时妥善处置、销毁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坚决杜绝洪水浸泡污染变质的肉类、蔬菜、水果和淹死、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场。
 
  7、消费者一旦发现有销售受潮、霉变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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