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重塑和维护企业的形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与被公众所知悉,即有一定知名度的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晋泉牌高粱白酒”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太原高粱白酒”进行了集中检查。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车辆30余次,检查户数107户,立案12起,罚款1.52万元。没收混淆高粱白酒371箱,4452瓶,为全市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和消费市场环境,我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努力为维护古交消费市场良好秩序的稳定发展尽职尽责。
供稿 | 古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