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做到精准高效、全链覆盖等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锚定智慧监管赋能,试点建设“山东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平台”(简称“山东菜场”),探索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新模式。
一、聚焦三类主体,着力督促各方责任落实
一是聚焦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市场开办者使用该系统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验证销售者上传的交易品种、数量、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落实入场查验和留存凭证的责任。二是聚焦入场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销售者录入所售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信息、数量批次信息,尤其是利用平台赋予的二维码,实现交易过程扫码卖菜,实现信息化溯源。三是聚焦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人员通过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对溯源信息、快检及抽检数据进行即时查询,对不合格产品处置实现网上监管,使食品安全监管高效便捷。
二、紧盯四个环节,全面构建全链条追溯体系
一是紧抓入市查验环节。自6月份起,“山东菜场”在山东省16个地市105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推行,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信息全部录入,经市场开办者入市查验通过或快检合格后入市销售。二是紧抓检验检测环节。全部批发市场的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检数据实时接入“山东菜场”,发现不合格产品按市场管理规定和质量安全协议进行处置并上传记录,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是紧抓信息传递环节。首次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业户录入一次,相关信息按销售批次逐批传递,下游所有环节无需再重复录入,确保批批追溯。四是紧抓工作督导环节。对于全省各级检查数据,由系统汇总生成监督检查率等5项指标并自动排名,有效督促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推动三项整合,努力提升“山东菜场”使用效能
“山东菜场”在使用便利性、监管实效性和社会共治力上寻求最大公约数。一是功能整合,促进使用便利。市场开办者方便快捷管理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免去了以往建立、维护、保管纸质档案的成本与不便。赋予入场销售者二维码交易、跳转第三方结算方式、提供记账管理等,为销售者提供便利。二是目标整合,提升监管实效。通过使用该系统,市场开办者落实了市场管理法定义务,入场销售者落实了索证索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人员落实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将三者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职责有机统一起来。三是力量整合,推动社会共治。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买菜,可查询农产品的溯源信息,倒逼入场销售者落实追溯责任,同时也提升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安全感,推动完善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有力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