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规范包装饮用水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将对全市33家获证桶(瓶)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持续2个月的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全面摸排、飞行检查、专项抽检、整治查处、总结验收六个步骤,重点整治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延续,从事包装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的;未使用净化、杀菌等设备和洁净车间,使用企业定制的包装容器直接用水源水灌装的;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差、生产设备、卫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工艺流程生产和进行出厂检验,生产企业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能力不能达到要求的;采购、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瓶(桶)、盖的;未按规定对回收桶进行清洗、消毒,或露天存放回收桶,循环使用瓶盖的;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过期或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包装饮用水生产的;露天储存包装饮用水或储存、运输过程中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放的;无标签标识、标签标识不完整或虚假标注标签标识的;一年内有多次国抽、省抽不合格项的等九大突出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包装饮用水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市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