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召开全市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座谈会议。会议讨论了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和工作模板,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刘素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办副主任李树杰主持会议。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时期,组织召开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奋勇争先”要求的具体体现。会议指出,乡镇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最后阵地,是食品安全监管网底,开展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被省委、省政府纳入2021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列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100项重大、重点工作。在今年6月召开的市食安委全体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食安委主任董里也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将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工作创新,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党政领导干部严格履职尽责。要健全制度体系,加大投入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督查督办、约谈、考核等机制,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决堵住食品安全链条上的漏洞,共同织密“防护网”,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
会议还对《广元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培训。
各县区、经开区食品安全办分管负责人、食品协调工作股室负责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