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多举措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冷链食品安全的监管,坚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豫市监办【2021】165号文件精神,贯彻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并对餐饮环节中索证索票、人员健康卫生管理、清理消毒等操作规范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进一步强调。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持续落实省局《关于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紧急通知》(豫市监明电(2021)205号)要求,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等为重点单位,以落实进口冷链监管总仓制度为抓手,以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即进冷链食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格査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严格执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加工生产和上市销售)为主线,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尤其是外卖配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查及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骑手、外卖配餐人员管理,要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合提供者、第三方冷库等各类市场主体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双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全面深入排查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隐患。在检查的同时,监管人员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进入等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开展各种聚集性活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并张贴《疫情常态化防控餐厅防护指南》、《疫情常态化防控食品从业人员防护指南》、《疫情常态化防控食品消费防护指南》、《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四个不得”》、等宣传资料两万份,同时在局公众号进行宣传。
四是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平台使用。指导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在到货24小时前如实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在“豫冷链系统追溯平台”上进行报备。
五是落实重点人群防护。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摸排,逐户排查,到户到人。对排查的重点场所和人员信息及时通报,配合做好采样检测工作,做到精准防控,目前未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下一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一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单位的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人物同防”;二是全面加强追溯管理,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追溯码落实。三是加强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对冷冻冷藏贮存企业、自备冷库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储、购进、销售和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下架封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果断查处,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