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兴安盟市场监管系统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经营者主体资质
是否持有有效证照、证照许可经营项目内是否含有婴幼儿配方乳粉;
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或专柜落实情况
是否设立专区或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专区或专柜的显著位置张贴《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专区或专柜内是否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进行混放销售或以普能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
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落实情况
重点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及销售台账记录情况、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材料、产品合格证明、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随批检验报告,是否对包装破损、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进行清理。
检查经营者经营的产品
是否是按国家有关于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有虚假宣传等。
此次行动共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151家次,排查中发现问题12家,多数为未按规定张贴《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和销售记录台账不全问题,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