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锦州市在推动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比较显著,取得的成绩特别突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较好,考核结果为A档。
2020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强化党政同责,落实“四个最严”,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价验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强抓”和“平安锦州”等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
二、食品安全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
设立了首站定点冷库,制定了工作规程、实施细则和8项管理制度,对全市230家冷库实行“三见一包”管理,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全流程防控工作。
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关键进展
2020年,省食安办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省级评价验收。经评价,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得分91.3分,通过省级评价验收。
四、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全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系统信息录入率达100%,重点销售单位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主体责任信息系统录入率达100%,规模以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100% “明厨亮灶”, 6736户食品经营单位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五、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组织开展了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完成了全市6218个腌菜大坑的清空填平工作。
六、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9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93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8条、小作坊示范店135家、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12家、保健食品诚信店931家。
七、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全市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食品安全行为形成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2020年接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52件,办结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