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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强抓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力促网络餐饮经济健康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宣城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号
核心提示:随着“互联网+餐饮服务”新兴业态经济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中,不断走实走深,打通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指尖上的安全”最后一公里。
  随着“互联网+餐饮服务”新兴业态经济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中,不断走实走深,打通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指尖上的安全”最后一公里。
 
  一、加强网络餐饮安全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以三个“100%”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工作,做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率100%、监管覆盖率100%,问题整改率100%。依托省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系统线上监测,属于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问题,督促第三方平台立即整改;属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问题,立即现场检查实体店进行比对整改。目前全市共1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已全部备案并公示。
 
  二、严把监督检查关,督促落实双责任主体责任
 
  要求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审查、公示、监督、配送、维权、管理、抽查检测及制度“八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六检查”。一是检查是否按规定真实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材料和名称、地址等信息;二是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情况;三是检查是否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四是检查是否委托他人加工食品;五是检查是否定期维护设施、设备;六是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要求。

  三、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的法治宣传和行政指导
 
  要求第三方平台按季度向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告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指导,同时注重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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