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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召开大米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暨约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防范“重金属超标、霉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大米生产和流入市场,进一步推动大米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大米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暨约谈会。各县区局分管负责人,大米加工企业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会议,市局二级调研员曹昌银参加会议并讲话。
  为防范“重金属超标、霉变”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大米生产和流入市场,进一步推动大米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大米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暨约谈会。各县区局分管负责人,大米加工企业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会议,市局二级调研员曹昌银参加会议并讲话。
 
  曹昌银表示,大米专项整治工作自2月份开展以来,取得一定工作进展,摸清了大米生产企业生产现状、原料来源等基本情况,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部分大米生产企业增加设施设备,提高大米质量管控水平,但还有少数企业在原料控制、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和成品检验方面存在不足,食品安全隐患依然未彻底杜绝。他要求,一是大米生产企业要树立安全意识、全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大米质量工作,做良心企业产良心大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粮安全;二是大米生产企业严格规范自查,强化供应商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和销售管理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三是规模以上大米生产企业要购买重金属检测仪器,条件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可采取委托检验等方式,加大送检频次,做好原粮及成品的检验,做到每批次大米必检,并将镉作为必检项目;四是辖区监管部门要对大米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重金属(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和产品严禁购进和出厂销售。
 
  会上,大米生产企业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大米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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