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四川“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成果丰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2020年12月15日,一声“春雷”,拉开四川省“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的序幕。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市场监管局的统筹组织下,全省系统上下精心布置、行动迅速、扎实推进,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行动主题,通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治,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守护民生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明显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
  2020年12月15日,一声“春雷”,拉开四川省“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的序幕。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市场监管局的统筹组织下,全省系统上下精心布置、行动迅速、扎实推进,围绕“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行动主题,通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治,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守护民生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明显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
 
  多措并举 强力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谋划统筹,推动行动有力有效。副省长李云泽出席启动部署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从高度重视“物防”工作、梯次筑牢“四道防线”、压紧压实“四个责任”、进一步提高防控实效和统筹推进“春雷行动”5个方面作了系统部署。各市(州)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专题批示、调研督导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南充、广安、巴中8市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行动工作方案,成都、广安将“春雷行动2021”纳入市委市政府元旦春节重点工作,达州、泸州、凉山由分管副市(州)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凉山州春雷行动领导小组为州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市(州)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48条次,带队检查89次。
 
  狠抓大要案件,强化行刑衔接,确保监管长出牙齿。全省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各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保持“利剑高悬”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让监管“长出牙齿”。行动期间大要案件数量较“春雷行动2020”增长36.34%,挂牌督办增长41.18%。移送司法机关并经司法机关立案的增长61.93%。
 
  创新手段举措,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行动质量效果。全省系统集思广益,在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和机制方面进行有效探索,做深做实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质效。成都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冷库库长责任制,被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推广。德阳市建立全省首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为全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提供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南充市仪陇县集中监管仓采取最小单元赋码直达消费者的做法被省指挥部推广。泸州市委、市政府印发《泸州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18个重点行业知识产权数据库,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绵阳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就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强化调研指导,压紧压实责任,推进行动有节有序。副省长李云泽春节前先后率队赴绵阳、德阳等地,就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促当地全力做好主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春节假期价格稳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春节前省局领导赴联系市(州)调研督导走访工作的通知》,由局领导带队,分11个调研督导组对各地“春雷行动2021”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省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调度会,扎实推进行动开展。3月1日至5日,省市场监管局“春雷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21个市(州)“春雷行动2021”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各市(州)也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深化横向协作,注重纵向联动,聚集专项行动合力。各地积极加强与相关地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着力构建调查取证、信息共享、宣传报道等工作协作平台,建立和完善案件共商、优势互补、力量共用、信息共享的执法办案联动机制,强化省市联动、市县联动、县所联动及单位内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绵阳市市场监管局、遂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跨区域执法合作协议》,进一步强化长江一级支流涪江沿江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协作。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同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共同构建“日常监管、线索移送、办案协助、联合执法、挂牌督办”协作机制,对涉嫌违法案件实施“一案七查”。
 
  处罚规范并重,引导行业自律,促进市场行业规范。各地在做好具体案件查办的同时,充分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引导行业自律等手段,推动行业规范,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德阳、绵阳等地方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宽松发展环境,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回访回复等非处罚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行动期间,全省系统共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536次。广安市推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全力构建“政府领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商业秘密保护协同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发动,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品牌社会影响。自“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行动安排、行动过程、行动成效,讲好执法故事,传播好执法声音,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各地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反馈办理信息,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利,形成群众敢于举报、愿意举报,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共治氛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四川电视台制作专题片4期,通过各类媒体曝光典型案件3批、共计49件案件,各类信息被中国市场监管报、四川观察、川观新闻等重要媒体报道3万余条次。
 
  多点开花 成果丰硕
 
  “春雷行动2021”围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子行动推进展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用规范提升效果、用宣传扩大影响”的要求,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子行动,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全力以赴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5万余个,检查学校食堂2万余个,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制造、安全等相关单位2万余家(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574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9个。开展协作执法5371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536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亿元。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37802件,案值3.04亿元,罚没共3.71亿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大要案件6513件,移送司法机关并经司法机关立案的案件319件,省市场监管局挂牌督办24件。
 
  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正规渠道、非法途径、重点人群、应急处置“四道关口”,着力推进“集中监管仓+库长制”,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渠道运输、储存、销售冷链产品专项行动,严查重罚冷链食品走私、地下“黑冷库”、违规经营销售等不法行为,确保了总体态势平稳可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行动期间,共查办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案件1723件,案值1372.55万元,罚没2961.47万元。
 
  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行动期间,共查办知识产权案件2080件,案值2016.22万元,罚没1957.58万元。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紧盯生产加工环节、餐饮经营环节、集贸销售环节、网络交易环节、广告宣传环节,以农贸市场、超市、水产品市场等为重点加强监管,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自建网站的野生河鱼销售信息监测,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行动期间,共查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案件1299件,案值122.10万元,罚没271.65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夯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切实治理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行动期间,共查办特种设备安全案件1092件,案值969.78万元,罚没2312.77万元。
 
  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领域乱象治理,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为重点主体,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共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53万件,案值7718.61万元,罚没9237.82万元。
 
  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加强疫苗配送单位和接种机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严肃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行为,严防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额温枪、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等防疫物资流入市场,进入医疗机构。行动期间,共查办疫情防控用药械案件4300件,案值7754.42万元,罚没11582.74万元。
 
  自选整治重点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在全省确定的6子行动框架下,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自选行动,切实解决本地市场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整治各类市场乱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行动期间,共查处其他适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案件1.19万件,案值10415.70万元,罚没8767.60万元。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