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根据我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餐饮环节经营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如下:
本次共抽检18批次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本次所检验产品均为合格,合格率100%。
食品安全提醒
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并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应索要发票或者收据。
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贩,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
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
对外卖配送食品在收餐时应检查其外观包装是否有破损、是否有使用外卖封签并查看封签是否完好,如封签已打开应拒收该外卖配送食品。
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食物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