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品茶的好时节。泡一壶茶,让疲惫的心得到一丝舒缓,时光匆匆,岁月静好。但是,你确定自己喝的是“正品”茶吗?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辖区内某G公司销售的“福鼎白茶”侵犯福鼎市茶业协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G公司在未经福鼎市茶叶协会的授权下,分别于2013年及2015年委托云南一家生产企业生产包装印有“福鼎白茶”标识的白茶,并将上述产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法律分析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商标与地理标志都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受法律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时具备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内涵,证明相关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本案中的“福鼎白茶”即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注册人为福鼎市茶叶协会,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福鼎市现辖行政区域。
G公司如需生产福鼎白茶,则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向福鼎市茶叶协会申请,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即可获准使用。但G公司采购产自福鼎周边的白茶后,擅自委托云南某企业生产加工涉案福鼎白茶,并标注“福鼎白茶”字样,其行为侵犯了涉案商标专用权。
春去夏至,金山蟠桃、亭林雪瓜、南汇水蜜桃、马陆葡萄…上海特色地域产品将陆续上市,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相关产品,认准地理标志或证明商标,并注意留好票证。一旦发现购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