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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举行苹果新品种 “福丽”苗木繁育和销售授权签约仪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青岛农业大学
核心提示:3月31日,青岛农业大学在学术会馆举行苹果新品种 “福丽”苗木繁育和销售授权签约仪式。农法自然(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莱州大自然园艺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龙富果树苗木繁育有限公司和龙口市龙青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个果树苗木企业签订了 “福丽”苹果新品种苗木繁育和销售授权协议。
  3月31日,青岛农业大学在学术会馆举行苹果新品种 “福丽”苗木繁育和销售授权签约仪式。农法自然(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莱州大自然园艺科技有限公司、烟台龙富果树苗木繁育有限公司和龙口市龙青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个果树苗木企业签订了 “福丽”苹果新品种苗木繁育和销售授权协议。莱州市农业局、莱州市郭家店镇政府,学校宣传部、科技处、园艺学院相关人员及苹果育种课题组成员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大家一致表示,签约之后有关各方要在青岛农业大学苹果育种课题组的技术指导下,精诚合作,繁育优质苗木,助力我国苹果高质量发展,努力把 “福丽”苹果打造成为“致富果”“幸福果”“美丽果”“生态果”和“有机果”。同时各方表示,一定遵守协议约定条款,尊重知识产权。
 
  “福丽”苹果新品种系由青岛农业大学于1995年利用 “特拉蒙 ”(Telamon)× “富士 ”(Fuji)进行人工杂交,经过二十余年选择与评价育成。于2015年通过了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2016年获得了国家植物新品种权,2018年获得了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2017年3月11日,青岛农业大学将 “福丽”苹果新品种使用权以156万元转让给农法自然(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和农法自然(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拥有 “福丽”苹果品种权,农法自然(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拥有 “福丽”苹果品种使用权。 “福丽”苹果新品种具有果实易着色、含糖量高、高度抗病和易于栽培管理等优点。
 
  农法自然(上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社会需求在山东省以外的苹果产区授权新的公司生产 “福丽”苹果新品种苗木,以利 “福丽”苹果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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