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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2020年度全区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典型案例暨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1  来源:内蒙古检察微信号
核心提示:3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典型案例发布暨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3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典型案例发布暨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据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云龙介绍,202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以构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为牵引,注重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效果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自治区检察院在向全区征集有影响力、有示范性典型案例基础上,经过认真评选,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八个典型案例。案例评选注重两个标准:一是注重办案实际效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身边事,并且在本地区乃至全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二是注重创新办案方式,在创新办案理念、运用恢复性司法、借助信息化取证手段、推动社会化治理等方面对类案办理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案件。

  这次发布的十大案例和八个典型案例(另行报道)从地域来讲,涵盖了全区12个盟市和呼和浩特铁路检察机关。从案件类型来看,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评选了15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12件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和3件提起诉讼典型案例。另外,还评选出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1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数据呈逐月递增态势,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21件,立案1534件,进入诉前程序15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75件,发布公告51件,提起诉讼35件,法院审结29件。

  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形成以专项引领推动整体办案的公益诉讼发展模式,着力引导各地明确方向、攻坚思路,聚焦农贸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网络餐饮、饮用水、保健食品药品以及速冻食品行业安全等重点领城集中发力。

  发挥“三检合一”办案模式优势,专项监督期间,全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01件193人,受理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94件453人,推动食药安全领域全面保护。

  回应民生关切,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组织开展网络餐饮安全专项监督、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开展医药安全领域专项监督、贯彻落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家庭作坊食品安全专项监督,以扎实办案成效守护舌尖安全。

  新闻发布会还就加强草原森林资源保护、探索开展食品领域惩罚性赔偿、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等30余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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