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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1年1月15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发布农授防字1108480875号公告,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2021年1月15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发布农授防字1108480875号公告,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为:进口需实施动物检疫的产品类别中增加“其他鱼类,生鲜或冷藏,货号03027900001”、“新鲜或冷藏鱼肝,货号03029110003”、“”冷冻鱼肝,货号03039110002”等三个品目。
 
  该修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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