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近期,安徽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食安办对各市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督查检查。在各市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宿州、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等6市和宿松县开展实地督查,抽查了19家基层单位和54家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来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全程监管,加强能力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各地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组织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出台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生根。
二是食品安全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各地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重新组建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全省16个市均实行食安委“双主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增加政法等部门为食安委成员单位,增设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为食安办副主任单位,出台食安办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食安办主任会议、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构建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推动建立“四员”工作报酬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四员”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三是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持续加强。各地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化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针对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扎实开展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强化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加大食品案件查办力度,截至11月底,全省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27万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各地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民生工程项目建后管养机制,建成1039家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检验室、725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速检测室和3763套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检验能力全覆盖。强化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智能监管、精准监管、规范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食安办要求各地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