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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农业农村部
核心提示:近年来,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多层次推进、全方位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据统计,河北全省“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四类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共计3.56万家,已实现农产品可追溯的2.52万家,覆盖面达70.8%。
 
  近年来,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多层次推进、全方位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据统计,河北全省“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四类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共计3.56万家,已实现农产品可追溯的2.52万家,覆盖面达70.8%(其中,活畜禽、生鲜肉、生鲜乳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已100%实现可追溯,蔬菜、水果、中药材、禽蛋、水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实现了50.5%的可追溯)。

  一、强化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提升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能力。2018年5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全面建成。该平台包括质量追溯、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二品一标”、执法记录、应急管理、信息发布、体系管理、监管“双随机”等八个系统,目前已有7366名监管人员完成了用户注册,9.96万家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托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抓好分级培训,河北省级重点抓好师资培训,市级重点抓好平台管理员培训,县级重点抓好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目前已举办各类平台应用培训班213期,培训各类人员23400余人。做好各类平台对接,河北省已完成省级农产品监管追溯平台与国家农产品监管追溯平台对接、正在推进与该省商务厅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逐步了实现上联国家、下联企业、横向联部门,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信息贯通、产品可追溯。强化平台追溯功能,河北省已有3185家纳入追溯“六挂钩”范围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托平台开展电子追溯管理,做到“有专人、有制度、有设备、有数据”,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平台统计分析功能,逐步整合主体管理、产品流向、监管检测、行政执法等各类数据,完善追溯管理与风险预警、信用管理、“双随机”管理、应急召回联动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和风险防控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建立农产品追溯“六挂钩”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实行追溯管理。在落实农业农村部追溯“四挂钩”意见和河北省委1号文件基础上,2019年8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六挂钩”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农安工作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倒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实行追溯管理。一是拓展挂钩范围。在“四挂钩”基础上,河北省将省级农安县创建、园区创建、特优区创建、龙头企业认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认定与农产品追溯工作挂钩,作为认定认证的前置条件或优先条件。二是理顺推进机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追溯“六挂钩”实施方案,对追溯“六挂钩”文件实施前的各类认定认证进行系统梳理、整改与核查,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解决追溯主体存量问题。三是推动任务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连续举办3期省级农产品追溯管理培训班,系统解读农产品追溯相关制度,厅内12个处室、区市有关科室、各县监管人员共计33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协同推进机制。四是做好摸底调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六挂钩”统计册》,发放至全省所有市县,作为实施核查工作的依据。五是做好实地核查。由各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对核查结果进行梳理比对,并及时通报督促、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并于8月上旬将追溯核查情况报送农业农村部。目前,19个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356个“两品一标”认证生产经营主体、40个部级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单位、19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7个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全面完成挂钩任务,依托国家或省级平台实现了电子追溯。新认定的省级现代精品园区、区域公共品牌、家庭农场已全面执行挂钩任务,一律先进行产品追溯管理审核把关,作为认证、评审的前置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已有9家未达到追溯要求的被取消评审资格。

  三、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追溯管理协同推进机制。在全国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2020年2月份,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试行合格证制度。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推行“纸质追溯+电子追溯”的合格证出具模式,逐步实现合格证电子化;对于小农户推行纸质合格证,形成电子追溯+纸质合格证互为补充的出证模式,到7月底河北省共开具合格证37.57万张,其中纸质合格证20.32万批、电子合格证17.25万批。完善主体名录,河北省已有28038家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依托省级平台建立了电子档案,合格证开具主体数量达到17935家。强化宣传引导,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制《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5万份,张贴到全省所有行政村;河北省各市县印制明白纸,发放到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生产主体。开展试验示范,列出专项资金100万元,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带动模式、“检测合格”出证模式、经销企业带动模式、农产品生产主体带动模式、全方位追溯整县域推进模式、农产品生产主体直营模式、电商平台销售模式等7种合格证推进模式试验示范,总结提升后在河北全省推广应用。建立通报制度,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及时总结通报各地推进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使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考核机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示范典型与推进模式、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列入2020年对各市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四、打造农产品追溯示范标杆企业,形成可看可学可推广的推进模式。为积累追溯经验、探索追溯工作有效的推进模式,2017年和2018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投入资金450万元,分批建设省级追溯试点35个,取得一定成效。如宏博牧业公司对分割鸡肉产品追溯进行了探索,使用紫外激光打标机的打印上的二维码,解决了在车间油水、冷冻环境下,操作过程中和冻后二维码掉色问题;康达畜禽公司以冰鲜三黄鸡为切入点,实现了鸡雏、饲料、养殖、屠宰、销售5个关键信息点可追溯;顺斋瓜菜合作社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对关键控制点数据采集,建立全过程追溯档案;唐县振宏肉羊屠宰场使用检疫卡环和二维追溯码对羊肉胴体开展追溯。

  五、创建可追溯农产品示范区,探索追溯整县域推进新模式。2018年和2019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连续两年投入资金500万元,在涿州市、乐亭县、滦州市、威县、青龙县等5个县打造可追溯农产品示范区。可追溯示范区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选择主导产业中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并已经纳入省级平台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在生产、加工、储运等方面体现出引领作用,打造“河北省可追溯农产品”。经过两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涿州市依托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健全农产品在线检测、在线视频监控、在线二维码追溯等三大体系,市本级财政投入500万元,在全市分批打造100个农产品生产追溯示范场点,建立了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二维码追溯为基础的主体管理、包装标识、追溯赋码、信息采集、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等追溯管理制度。

  六、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强化农产品监管无缝衔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密切协同,多措并举强化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一是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的意见》,以追溯凭证为载体,构建农产品监管无缝衔接机制,解决农产品追溯“干什么”的问题。二是联合印发《关于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4.5万份,告知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市场开办者、市场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把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关,解决农产品追溯“谁来干”的问题。三是联合举办五期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培训班,培训重点围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有关要求”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关要求”进行了系统解读。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下培训450余人、线上培训9300余人,确保了河北全省所有县区的农业农村系统和市场监管管理系统农产品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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