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阳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统筹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在工作中形成了合力,守住了全市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一是源头严控。完善了食用农产品检测体系,大型蔬菜基地建立了标准化检测室。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目录要求,减少小作坊审批和准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风险严查。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白酒塑化剂、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进行专项检查;部署规范食盐质量安全整治行动,规范全市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1149家;常态化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开展了米粉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和大米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米粉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16000份,查封米粉加工小作坊2家,立案查处2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对全市67家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风险排查,发现问题48家,完成整改23家,对于我市大米生产企业在国家和省局抽检中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产品,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置。
三是重点严督。联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定期督查,“三考”期间,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上级督办的问题和野生蘑菇中毒、塑化剂等重点风险和舆情问题,成立专班及时整改并“回头看”。
四是问题严治。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和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改造“门前灶”493家,督促相关门店完善“三防”设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环保要求。聚焦米粉“黑窝点”“一桌餐”“白板肉”、野生动物交易、非法捕捞渔获物、食盐和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市组织督查检查487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8699家次,发现问题5266个,责令整改2913个,立案280件,罚没24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
该局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走基层、进社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全市共粘贴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海报共56692张、粘贴横幅869条、使用LED显示屏4753条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4505余份;开展相关培训(包括进校园)864次,参训人员(学生)126717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275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集市)383个,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市10225家,没收野生蘑菇351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