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2日,北京市丰台区针对通过阳光餐饮评估并申报“品质餐饮示范店”的餐饮企业启动了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组的成员由中国烹饪协会和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组成。审核工作以“一规范三导则”为标准,以“北京餐饮业品质提升工作评估细则”为依据,通过对企业基础条件、明厨亮灶、社会责任、后厨安全、操作规程、厉行节约、公筷公勺等方面进行检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陈明副局长亲临现场,听取汇报,指导审核工作。今年,丰台区紧密结合“阳光餐饮”品质提升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各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丰台区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稳步落实、形成习惯,推行“信息阳光”,按照北京市三级应急响应下有关市场防疫工作的部署要求,丰台区特别制作“双公示”牌,即常态化疫情防控考评公示牌,要求餐饮单位悬挂于经营场所入口处,对检查记录及门店各项清洁消杀记录进行“双公示”。
丰台区已完成2020年品质餐饮示范店及阳光餐饮示范街区的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