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为6457.66万吨,同比增长0.19%,其中养殖产量为4991.06万吨,同比增长1.73%;捕捞产量为1466.6万吨,同比下降4.73%,可控程度高、效率更优的人工养殖正在成为渔业发展的"主旋律"。
然而,人工养殖环节容易受到利益的驱使而采用诸多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手段,比如兽药、抗生素的滥用问题,这在散户养殖群体中尤为多发。水产养殖的"低门槛"特性是导致水产养殖不规范的根源,一些投机取巧或者用药意识不足的养殖户特别容易在药物滥用方面栽跟头。近几年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在导致水产品不合格的因素上,药物滥用、残留超标的比例高达80%以上,主要项目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等非食用物质和药物。
孔雀石绿危害大
孔雀石绿是人工合成的一种三苯甲烷类染料,常被用于皮革业、纺织业、制陶业等作为染色剂。
1933年开始作为驱虫剂、杀菌剂、防腐剂在水产中使用,后曾被广泛用于预防与治疗各类水产动物的水霉病、鳃霉病和小瓜虫病等,特别在治疗水霉病上具有非常显着的效果。在实践中,通过在鲜活水产中投放孔雀石绿能够大幅提升水产品特别是鱼类的存活率,在捕捞、运输、待销等环节的效应更为明显,这也导致很多水产养殖户甘愿"冒风险"。
英国最初发现生产孔雀石绿的工人常患膀胱癌,从而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时其已经被证实具有高致癌和致畸性。并且,孔雀石绿在动物体内能被代谢为无色孔雀石绿,其不仅毒性更强,而且能在动物组织中进行蓄积,最终,站在生物链顶端的人类就成为最后的受害者。因此,世界多个地区纷纷采取措施限制孔雀石绿在食品中的使用,并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要求。
早在1992年,加拿大就禁止孔雀石绿作为鱼场杀菌剂使用,且加拿大和美国均规定在食用鱼等水产品中禁止检出孔雀石绿和无色隐色孔雀石绿;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将其列入动物食品中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欧盟法案2002/675/EC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MG(孔雀石绿)和LMG(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限量为2μg/kg。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的食品安全评估指出,孔雀石绿与其主要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LMG)在水产品限量2μg/kg范围内不存在健康问题。
为何屡禁不止
水霉病常感染体表受伤组织及死卵,形成灰白色如棉絮状的覆盖物,是水生鱼类的真菌病之一,能感染100多种水产动物,是造成水产经济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防治该霉菌方面,孔雀石绿有着无可比拟的药效,堪称水霉"特效药",并且孔雀石绿的价格非常低廉,进一步强化了养殖者的用药需求。近年来,虽然有很多号称"孔雀石绿替代品"出现,但大多数产品的效果并不理想,还有一些产品的价格较高,对于体量巨大的小微养殖户而言无法承受,孔雀石绿俨然成为水产中的"潘多拉魔盒"。
抱着侥幸心理也是许多养殖户的狭隘想法,通过减少用量、提前给药等方式加快孔雀石绿的代谢,以期减少孔雀石绿的残留。实际上,孔雀石绿在代谢为隐色孔雀石绿后,其水溶性会下降,反而容易在体内进行富集。同时,孔雀石绿的检测方法也给养殖户留有"余地",GB/T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规定,此办法的检出限为2μg/kg,这与欧盟地区的限制趋于一致。而当下仪器的检出限要远远低于这个数值,可以达到0.5μg/kg,甚至更低,但相关标准并没有及时更新。早期孔雀石绿的应用以及现代化加工对水质的污染使水环境中存在孔雀石绿残留,检出限的存在也是为了避免"一刀切"的评价模式。
近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了《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农渔养函〔2020〕109号的通知,通知旨在加大对重点养殖企业(合作社)的规范用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并逐步延伸到小散户,加快健全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普法长效机制。
通知是对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规范使用进行宣导,以期强化养殖者的自主意识及责任意识,是将规定落实的关键一招,更有利于打通与养殖户的最后一公里。从源头规范养殖业不仅能够提高渔业养殖的效益,而且能掐断孔雀石绿等不法用品的传输链条,进一步夯实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的堡垒。
值得警惕的是,意识的宣导离不开实践的进步,只有切实的研发出有效的替代用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的问题,希望在当下的过渡期,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也能够让孔雀石绿这个"恶魔"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