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部署,浙江省迅速制定“飞行”检查方案,抽组人员(5个处室和3个检测中心,共30人),分5组以省厅“飞行”检查组+当地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人员共同组队的形式,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地产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8月17日--28日,5个“飞行”检查组集中对余姚、普陀、诸暨、仙居、乐清、建德、兰溪、南浔、德清、南湖、桐乡11个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同步展开“飞行”检查,以风险较大的普通白菜、鸡蛋、乌鳢和中华鳖为主要抽查对象,共检查规模生产主体74家,抽检农产品63批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批次1批,已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了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一些生产主体虽然建立了生产记录,但存在记录不完整现象;投入品储放不当,购买渠道不正规,存在风险隐患;虽然建立了合格证和“农安码”追溯制度,但由于市场准入机制还不完善,实际使用率还不高等。
下一步浙江省将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飞行检查”频度和行政执法力度。健全生产记录与竞争性项目立项、评优评先考核等挂钩机制,督促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强化投入品管理及用药宣传和培训,降低生产风险;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