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2日电 农业农村部网站22日发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85号(农业水利类323号)提案答复的函称,将推动构建大豆产业聚集区,加大大豆产业优惠政策力度,继续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高一批大豆农业品牌知名度,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
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实施大豆振兴计划,抓源头,推动大豆品种创新;拓终端,助力豆企品牌建设;稳杠杆,优化大豆贸易流通,有效促进了我国大豆品种产量、品质、话语权及竞争力稳步提升。
农业农村部指出,品种创新是大豆振兴的关键。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大豆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高产、优质、抗逆、适宜机械化作业大豆新品种选育创新与技术推广工作。考虑在“十四五”期间,依托黑龙江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大县,建设国家级大豆种子生产基地。继续开展大豆良种联合攻关,提高国产大豆单产和品质,促进国产大豆竞争力提升。
在大豆品牌塑造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加快包括大豆在内的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培育粮食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广关键共性技术,为粮食产业发展增添新动力。
2017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强调“一个特优区塑强一个区域公用品牌”,黑龙江省海伦大豆入选第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9年,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开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征集”工作,黑龙江省海伦大豆、九三大豆2个品牌入围。此外,农业农村部积极利用展会和产销对接等平台,不断拓宽销售路径,支持大豆品牌营销。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构建大豆产业聚集区,加大大豆产业优惠政策力度,继续大力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高一批大豆农业品牌知名度,扩大农业品牌影响力。
此外,在强化金融工具利用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2002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了以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为标的的黄大豆1号期货。上市以来,黄大豆1号期货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不断优化完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规则,采取多项措施促进黄大豆1号期货品种功能发挥。
一是积极推进“保险+期货”模式,保障农民收入。以“收入保险为主、价格保险为辅、基差收购配套”保障农民收入。一方面,收入保险从价格和产量两个维度保障农民种植收益,保障效果更好。另一方面,引入龙头企业基差购粮,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二是引导大豆加工企业利用期货进行风险管理。通过开展企业培训,行业专题会议,“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等特色活动,提升大豆加工企业管理人员对期货衍生工具的理解和认识;通过提供项目费用支持,为企业利用黄大豆1号期货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其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
三是争取非转基因大豆市场定价权与话语权。目前,国际上尚无非转基因大豆全球定价中心。中国证监会不断优化完善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业务细则,贴近现货实际需求,推进研究黄大豆1号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是推进主产区大豆交割库建设。为降低交割成分、贴近现货贸易习惯,一般考虑将交割库设立在相关品种的主产区和主销区。目前,黄大豆1号已形成以基准交割地哈尔滨为中心,覆盖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四省(区)的交割区域。在黑龙江、内蒙古主产区已设立15家黄大豆1号交割仓库,占全部交割仓库的71%,能够较好满足交割需求。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大豆期货市场机制,促进黄大豆1号期货功能发挥,科学设置交割库,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作用,推动提升我国大豆产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相关报道: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85号(农业水利类323号)提案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