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食盐经营行为,7月30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美溪分局全面启动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美溪分局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开展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一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摸清监管底数,建立食盐经营户台账;二要做到强监管、责任清,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盐碘浓度标准,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三要做到严执法、明职责,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盐销售违法行为;四要做到重宣传、勤引导,充分利用社交平台,积极开展法规和常识宣传,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选择食盐产品。
检查中,执法人员分别对食品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中食盐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在销售环节,主要检查了零售单位、综合性市场等场所,重点查看了其是否有合法销售资质、是否做好索证索票、食盐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含碘浓度是否达到要求、食盐存放是否做到防潮、防虫、防尘、隔墙、离地等;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对大中型餐饮酒店、小餐馆等场所进行了检查,查看了其是否使用工业盐、是否使用没有标签标识的散盐、是否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等。在检查过程中,针对部分食盐销售者索证索票不齐、进货台账不健全、食盐贮存不符合标准等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提醒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禁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食盐。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食盐经营使用单位8家,排查发现隐患2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