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2日,盐城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刘永前,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谭鑫春,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姚林祥,带领市级初评组,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创建标准等要求,对滨海县、射阳县、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开展初评检查。
刘永前局长强调,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确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重视程度要更高,创建措施要更实,评价验收要更严,改进提高要更快,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查找问题,持续消除隐患,持续提高水平,着力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上动脑筋、下功夫,真正做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要求,贯穿到食品安全工作全环节、全链条、全过程。
市级初评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现场随机核查等方式,对滨海县、射阳县、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评价。市级初评组认为,接受初评验收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同时,市级初评组希望三地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创新制度机制,力争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