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0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答记者问,解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笔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实施意见》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立足西藏实际,提出了29条深化改革加强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评议考核机制。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达娃欧珠介绍,《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自治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对于促进和提升自治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目前,自治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率达7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85%,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97.6%,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