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并加速“四化同步,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需求体现在信息服务、信息管理、信息感知与控制、信息分析等方面。农业信息技术创新是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进程的核心驱动力。构建国家农业信息技术创新体系,是落实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支撑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加速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进程,必须依赖于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
一是要加强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突破全局性关键瓶颈问题。随着生物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新兴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农业科学研究范式、产业形态均发生着巨大的改变。同时,大区域性农业生态与环境治理、生物安全、复杂产业问题等诸多全局性关键瓶颈问题均需要多个学科领域协同创新。要聚焦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全局性或大区域性关键瓶颈问题,在国家层面规划农业大科学计划,充分重视和发挥信息技术和数据科学的作用,加强围绕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农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要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空天地海”一体化的实时信息感知与数据采集基础设施,如农业遥感卫星、农业环境与生物传感器体系、农业无人机监测体系等;国家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改造,支撑农业科技创新和智慧农业产业的应用与发展;国家农业大数据仓储和治理基础设施,负责采集、存储和治理多源异构农业大数据;国家农业高性能计算环境与云服务平台,支撑农业大数据的计算挖掘与应用服务。
三是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信息化技术创新均困难重重。我国应发挥独特的体制优势,在积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打造鼓励科研人员更加积极参与市场化、企业化技术创新的新模式,打造前沿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两支队伍,搭建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两个平台,突破国立科研机构与企业创新体系的壁垒,形成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创新,科研机构与企业一体两翼的良性互动格局和协同创新模式。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发挥资本和市场作用,建立企业主导农业信息技术创新的发展模式,即整个创新过程由企业定制研发产品和服务开始,倒逼科研机构和创新系统聚焦产业问题开展目标明确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配套的前瞻基础研究。
四是要加强系统化、前瞻性农业信息化政策创设。政策体系既要覆盖农业信息(数据)采集、治理、挖掘、应用与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又要贯穿于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应用与服务营销等全产业链,还要包含农业产业链与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其他产业链的水平整合相关的接口。重点包括:加强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标准工作,鼓励信息(数据)开放获取,推动国家公共资金资助产出的各类科研信息与大数据、自然资源与环境信息和大数据、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产出的信息和大数据等强制开放获取,鼓励大数据商业共享模式。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大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信息技术应用和农业经营等提供基础信息设施支撑。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农业信息技术领域的前沿探索、原始创新和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增加农业信息技术研发投入,发展创新型企业,鼓励社会资本更加积极投入到农业现代化。建立推动面向“三农”的强大信息服务网络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的政策补贴,克服农业领域创新周期长、投资回报率偏低的弊端。
总之,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应强化信息化服务能力的建设,提升农业信息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由粗放向精细、精准、绿色转变,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信息驱动发展的绿色农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