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旨在通过破除政策障碍、补齐流通短板,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提质壮大升级,提高生鲜农产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意见》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用地用房供给、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5方面,提出12条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主要是通过减轻企业相关用电价格和车辆通行费等价费负担、推动解决增值税抵扣难题,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通过投资、债券、信贷、股份制改造、担保等工具,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通过落实用地政策、加强规划布局等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用地用房供给;通过注重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改进行政管理方式,营造更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通过加强规划与公共设施配套、引导企业整合升级增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相关报道: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20〕8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