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以来,部分国家限制粮食出口,国际粮食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这个趋势也蔓延至国内,我国粮食安全和应急保障机制经受了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明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障粮食安全的方式有很多,法律是其中重要一环。”
目前有关粮食安全的法条分散在国家安全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中,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此外,还存在一些立法“空白”,如外资并购国内粮食企业,已影响到国家粮食主权安全。
“我国大豆产业链基本被四大跨国粮商所控制,他们利用其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资金优势,大肆收购国内大中型大豆压榨企业,逐渐形成垄断地位,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很大风险。因此,抓紧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通过法律来防范和控制各类粮食风险,是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李明蓉指出,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一类项目。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提出了专门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早已启动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具备了很好的基础和条件。
对此,李明蓉建议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快立法进程,共同推动粮食安全保障法早日出台。同时,全面梳理与粮食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法律规定之间相冲突的及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正,对涉及粮食安全的一些立法空白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还要注意在规则和法律上与国际接轨、与世贸规则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产业准入、粮食进出口许可、关税、检验检疫等相关制度,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