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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食安办发布消费提醒:切勿食用野生河鲀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河鲀,俗称河豚。当前正值河鲀鱼毒性最强时节,也是河鲀鱼中毒的高发季节!
  河鲀,俗称河豚。当前正值河鲀鱼毒性最强时节,也是河鲀鱼中毒的高发季节!

  河鲀毒素是目前自然界中发现的最毒非蛋白质物质之一,属于神经毒素的一种,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砒霜)的1250倍,只需要0.48毫克就能致人死命。一只河鲀体内所含的毒素,估计足以杀死三十个成年人。其毒素主要有河鲀毒和河鲀酸两种,它首先作用于胃肠道,可引起局部刺激症状,其次进入血液后迅速发生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的抑制作用,使人呕吐、神经麻痹、四肢发冷,进而心跳和呼吸停止。

  河鲀毒素中毒的发病一般很急,症状严重,一般进食后半个小时至4个小时内就会发病。主要中毒症状表现为:初期面部潮红、头痛,先出现消化道症状,如剧烈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神经麻痹,如嘴唇、舌尖、手指麻木、刺痛,语言不清,声音嘶哑,然后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手、臂、腿等处肌肉无力、身体摇摆、运动艰难,眼睑下垂、共济失调,甚至因全身麻木而瘫痪。严重者可血压下降、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呼吸困难及传导阻滞、昏迷,以至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

  对付河鲀毒素国内外尚无特效的解毒剂,但河鲀毒素体内解毒和排泄甚快,因此一旦发现中毒,应尽快去医院,用催吐、洗胃去除毒素,解毒一般采用综合对症治疗措施。

  因此,汕头市食安办提醒广大市民,要爱惜自己及家人生命,远离河鲀鱼。一是不消费:普通的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鲀毒素,一般的小餐馆、小加工厂缺乏河鲀鱼的相关专业知识,没有加工河鲀鱼的资质,民众不要随意到排档、渔船等地食用河鲀鱼。消费者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鲀鱼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二是不捡拾: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海滩附近不要捡拾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上买不认识的鱼类。碰到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的鱼,需仔细鉴别是否河鲀鱼(河鲀鱼一旦遭受威胁,就会吞下水或空气使身体膨胀成多刺的圆球)。三是不加工:有的人认为只要去掉河鲀鱼有毒的头、内脏、皮,或者经过盐腌晒干、高温蒸煮后就会无毒,这些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河鲀毒素作为耐酸、耐高温的动物性碱,化学性质稳定,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调手段包括盐腌或日晒等都难以破坏。即便将河鲀在130℃高温下炖11个小时,也只能分解三成左右毒素,况且一般家庭烹饪远达不到这个时间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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