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3月26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在主城各区建制镇(街道)城市连片建成区以及其他区县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
1月22日,我市下发紧急通知,暂停活禽交易和宰杀。此次市政府发布专门文件,旨在以政府法规的形式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按照《指导意见》,主城现有的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取缔,区县在今年内完成取缔。“现杀现卖”取缔后,活禽将在屠宰厂集中宰杀。生猪屠宰厂可增设具有物理隔离条件的禽类屠宰车间,扩大产能。区县可根据需要科学规划建设禽类集中屠宰厂。乡镇农贸市场设置活禽集中交易和宰杀区,满足市场供应。
集中屠宰后的禽类产品,将通过冷链物流送到商超、农贸市场等销售网点。市场倒逼这些经营主体按冷鲜禽销售要求进行改造,转型发展。同时,我市将加速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逐步完善活禽从屠宰到消费全程“无断链”禽肉冷链物流体系,确保禽肉产品安全新鲜和稳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