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教委获悉,市教育两委近日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南(2020版)》,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适用范围、检查步骤和方法作出规定,通过实施多项措施,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该《指南》,本市学校自查按照相关规定的任务清单内容和检查项目,各学校组织人员重点对学生食堂、校外配餐、超市(小卖部)、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落实具体责任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工作档案。
据介绍,学校主(管)办单位将按照规范完成对所(管)办学校的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下发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中对检查发现、学校自查未发现的问题将提出问责建议。
本市和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下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所辖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于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应问责未问责的问题,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检查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