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近日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关便利化工作措施清单》,以50条“清单”形式建立任务底账,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要求全国海关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
《措施清单》强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跨境蔓延。要求各地海关要针对疫情形势发展,实施精准布控和快速查验,加强登临交通工具检疫,强化入境健康申报,严防疫情输入或通过口岸环节扩散。实施“货主可不到场”查验,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在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的同时,加大对不合格防疫物资的口岸拦截和打击力度。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海关共查获并销毁或退运不合格进口口罩、防护服等34.8万件。
《措施清单》突出全面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各地海关要对防疫物资或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物资进口,取消转关限制。对企业生产急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进口,采取在卸货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实施顺势监管。对消毒除菌类化妆品采取入境后加贴中文标签、先放后验等措施。支持农产品食品扩大进口,保障市场供应。在重点口岸开辟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优先检查、优先检测。2月1日以来,新增审批7个国家包括鱼油鱼粉、饲料添加剂等共14种进口动植物产品;新批准美国、哥斯达黎加、巴基斯坦等国家包括肉类、水产品、乳品等13种食品、600多家企业在华注册登记。进口乳品36.7万吨,同比增长38.3%;进口猪牛羊等肉类70.7万吨,同比增长115.5%;进口种猪4352头、种牛66127头、种禽16640羽。
同时,要求各地海关要扩大加工食品市场采购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对疫情期间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注册登记采取文件审核方式考核,即时注册。进一步优化中欧班列通关模式,拓展中欧班列业务范围。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推出便利内销、AEO认证、信用培育等细化措施。全面复制推广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措施。疫情发生以来,先后与17个国家开展了沟通和交涉,促使相关国家取消、调整或澄清了有关限制措施,帮助企业顺畅出口。
《措施清单》提出全程简化通关手续,降低通关成本。免予企业在进出口申报环节提交合同、装箱单等随附单证。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等有关证明材料。减少对船舶散装进境粮食锚地检疫。自1月24日以来,海关对受疫情影响的进口货物,累计减免滞报金3366万元。延长汇总征税报关单电子支付时限,惠及企业1569家,涉及税款164亿元,占同期汇总征税应缴税款的40%。延长税款缴纳书缴税期限,惠及企业106家,涉及税款6.4亿元,占同期柜台支付应缴税款的26%。
此外,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海关予以减免滞纳金。创新核查方式,利用互联网等渠道,通过“不见面”审核数据资料,实施非现场核查,减少下厂次数,作业周期压缩至实地核查的三分之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截至目前,全国海关已办结核查项目中通过网上核查的数量达291起,占办结总数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