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三学生复课餐饮安全保障,加强对学校食堂春季开学验收工作指导,3月1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验收要点》的通知,从食品经营许可、组织管理、设施设备、加工场所、库存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用餐管理等8方面提出24项验收菜单,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小组领导下,配合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紧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验收工作。帮助指导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食堂不得供餐,学校可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师生提供餐饮。在开学后,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