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继深圳后,广州再出重拳。
2月26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决定为主题的新闻通气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力通报了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工作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现场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迅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工作指引,加大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和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统一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2月25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9万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63.2万多家次,查处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22宗;网络监测电商平台、自建网站6785个,发现并督促下架疑似野生动物交易商品信息16794条。
实际上,深圳已于2月25日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23条,列出禁食“黑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而就目前来看,广州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力度或不亚于深圳。
“广州将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范基础上加重处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捕猎、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徐伟强说。
“也就是说,所有地上走的、天上飞的陆生野生动物都禁止食用,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家畜家禽类动物除外。”
具体而言,哪些动物将上“黑名单”?发布会上,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毕亚林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在他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虽然只有八条,条款少,释放的信息量却很大,极大拓宽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对于保护范围,可从两个层面进行说明。
第一个层面是食用。《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这里面有两类不包括在内。一是《渔业法》规定的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可以,但原有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二是《畜牧法》规定的家禽、家畜可以食用,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全部列入禁食范围,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
第二个层面,关于非食用性利用,因科研、制药、展示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可以利用,但需要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这样规定,使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的各个环节全链条被禁止,彻底斩断野味到餐桌的全部路径。” 毕亚林说。
记者还了解到,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下一步将结合工作职能,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以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行业自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交易规定,推动“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农村、山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突出农贸市场、“三鸟”批发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重点排查可能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贮存、制作野生动物菜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和经营者,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积极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联动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探索在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全面推行“食品现场快速检测和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做到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溯源、早预防、早处置”。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野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当天,广州市文明办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广州市志愿者协会还共同发布了《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