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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餐饮复业指引全市11个区可恢复堂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据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21日消息,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印发《广州市关于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按照该指引规定,接下来,广州全市11个区均可恢复提供餐饮堂食服务。
  中新社广州2月21日电  据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21日消息,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印发《广州市关于推动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业的指引(试行)》。按照该指引规定,接下来,广州全市11个区均可恢复提供餐饮堂食服务。

  2月7日至12日,广州全市11个区先后发文要求暂停餐饮单位堂食服务。上述指引要求,广州各区根据其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区域内餐饮单位(含企业、个体户等,下同)复工复业工作措施。

  按照该指引规定,I级防控区、II级防控区的各类餐饮单位均暂停堂食服务。Ⅲ级防控区的各类餐饮单位限制堂食服务,限制措施共8条,其中包括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不同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Ⅳ级防控区的餐饮单位可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根据最新发布的广州各区疫情分级防控评估结果,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等8个区被划分为Ⅲ级,南沙、从化、增城等3个区被划分为Ⅳ级。

  按照上述指引规定,接下来,南沙、从化、增城可以正常提供包括堂食在内的餐饮服务,其他8个区则可以提供有限制的堂食服务。

  该指引还称,广州各类餐饮单位在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场所管理等6方面做到位的,应有序推动复工复业。其中,应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高发地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高发地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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