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禁”字,严格“一个禁止”、坚持“两个协作”、盯紧“三个重点”、推行“四项制度”,加强野生动物交易管控。
严格“一个禁止”。加强政策规定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发布当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门户网站转载宣传,在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公开告知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动员社会各界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倡议远离“野味”、健康饮食,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局面。
坚持“两个协作”。加强监管协作,自1月20日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两次联合发文,两次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市县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摸清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和饲养繁育场所底数,加强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监管。加强执法协作,2月10日,联合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合肥海关在全省部署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疫情防控期间,安徽省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严厉查处为野生动物交易提供服务行为。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近日入选市场监管总局10个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
盯紧“三个重点”。盯紧交易场所,加强巡查检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截至2月18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9744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84455个次,检查经营户410171户次。盯紧广告环节,发布通告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转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盯紧食用环节,把好食材溯源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建立四项制度。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市场开办者承诺制”、“日常巡查制”、“包保责任制”、“督查督办制”等四项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严格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督促市场开办者承诺履行到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局领导为包保责任领导,相关部门为包保责任部门,对应包保辖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做到抓细抓实抓落地;包保责任领导和包保责任部门按照层级包保要求,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全面开展暗访督查,严督实导,防止出现反弹。